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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民事诉讼证据实务高端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7-07-27 阅读:
2001年版《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至今已近15年,其间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已多次修订,且对相关诉讼程序、规则、责任分配、认定、期限等均有较大的修改和调整。为适应新的法律规定及新形势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以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为基础对证据规定重新修订完善,重新制定民诉证据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现在已制定完毕,将于颁布施行,为此,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经研究决定举办民事诉讼证据实务专题研修班,
届时,将邀请国家法官学院等单位相关业务庭资深法官、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知名教授以及国内优秀律师担纲主讲,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7年7月
 
 
 【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主讲内容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中证据制度的理解适用——结合制定中的民事证据司法解释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高级法官
 
主讲内容民事审判方法与证明责任
主讲专家:吴光荣  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主讲内容关于事实认定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毕玉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原国家法官学院教学部主任、司法审判研究中心主任。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
 
主讲内容民事诉讼中的推定
主讲专家:徐继军  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主任
 
主讲内容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主讲专家: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主讲内容电子数据证据的效力及其审查与判断
主讲专家:刘品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电子数据证据知名专家
 
主讲内容民事证据解析与重构中的律师实务
主讲专家:师安宁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人民法院报师安宁个人专栏、中国律师网师安宁专栏作者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研修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7月19日   
                     研修时间:2017年7月20日—23日

【研修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法院系统分管民事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从事民事法律教学研究的专业人士。

【费用及报名方式】
学习费用5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结业牌匾等费用)。
报名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往届学员介绍的学员九折;
(2)有合作协议的律师事务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3) 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4)5人以上(含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远程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2128506508@qq.com;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拍照发送到lawyerstudy@126.com
方式二: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报名联系人】
刘    潇: 18610862408
传    真:010—60760220
报名邮箱:2128506508@qq.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老师,王老师: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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