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行政诉讼法律实务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5-07-12 阅读:
 当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增加很快,为配合《行政诉讼法》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实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律师可以在协助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大型活动法律框架设计、政府民事纠纷的预防与调处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律师行政诉讼业务将迎来井喷式的增长。

为帮助广大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及行政官员正确理解和适用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帮助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提升行政诉讼业务技能,有效化解政府法律风险,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成功举办“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研修班”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举办“行政诉讼法律实务暨行政行为法律风险防范研修班”。届时,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资深法官、国家行政学院、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市法制办等部门专家、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知名教授以及国内优秀大律师担纲主讲,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互动。
 
 
附件一、举办方式及参加办法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5年6月
 
 
 
附件一、举办方式及参加办法

【研修内容】

1、《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立法法》修订热点焦点问题评析

2、行政诉讼法修改对律师业务的影响

3、政府法律顾问法理及其实务

4、行政合同审查、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与政府行政行为法律风险防范

5、政府采购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

6、行政诉讼中的政府法律责任风险分析

7、行政诉讼实务——《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若干疑难问题理解与适用

8、行政诉讼实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疑难法律  适用问题

9、行政诉讼实务——行政不作为案件若干疑难问题

10、行政诉讼实务——不动产登记、两违治理、征收补偿中 行政行为法律风险防范若干疑难问题

11、行政诉讼实务——行政案件如何选用复议与诉讼程序(结合典型案例)

12、律师开拓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服务法治政府的技巧与风险 防范
 
【授课师资】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知名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专家学者。
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张   越    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副司长

程   琥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应松年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甘    雯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原行政庭审判长

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导

王才亮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文义   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薛起堂   北京市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专业委员会主任

池英花   易和律师所主任、北京律协权益保障委副主任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 2015年7月8日,上课时间: 2015年7月9日至12日

【上课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授课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组成员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行政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课程对象】  各地人民政府分管政府法制的领导、法制办领导和有关人员;法制机构有关负责人及复议工作人员、各有关事业单位领导;政府法律顾问;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仲裁委仲裁员;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培训费用】  培训费40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报名及缴费】
1、远程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1)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2560559117@qq.com;
(2)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根据校内收费管理系统程序,于开课前十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汇款传真)或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邮件至lawyerstudy@126.com。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老师  010-60760220,13811804595
                   高老师  010-62515711
传    真:010—60760220
电子邮箱:
2560559117@qq.com
地    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附件二:报名回执

行政诉讼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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