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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执行系列司法解释理解适用高端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8-04-23 阅读:
招生简章
 
 
    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和解规定》)、《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担保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仲裁裁决执行规定》)三部执行重要司法解释。规定于2018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过去两年,陆续出台了近20部重要的执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曾成功举办了多期执行法律实务专题研修班,为帮助大家准确理解适用最新执行司法解释,提高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最新执行系列司法解释理解适用高端研修班”。将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领导和知名学者现场授课并与参会学员深入交流互动。
 
 
 
附件一:主要研修内容及参加办法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8年2月
 
 
 
主要研修内容及授课专家
专题一: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执行司法解释、规定、批复解析
专题二:《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条文详细解读及理解适用
专题三:《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条文详细解读及理解适用
专题四:《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条文详细解读及理解适用
专题五:执行热点难点问题解析一: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与操作实务
专题六:不良资产处置与债权保护疑难问题解析
 
【主讲专家】:
专家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专家二:原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专家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专家四: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官
专家五: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执行相关疑难问题给予解答。
 
【课程对象】 
各级法院执行局(庭)负责人及法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各企业法律部(法务部)负责人及骨干;各资产管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各高等院校法律院系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研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8年4月12日                
研修时间:2018年4月13日—15日
研修地点: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报名及交费方式】
培训费用5000元(不含食宿费用,学员食宿费用自理)。
远程报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
lawyerstudy@126.com;报名成功以收到报名确认函为准。
在收到律师学院报名确认函后,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收到培训费后,由学校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方式一: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培训费+学员姓名”。汇款后将汇款底单电子版发至
lawyerstudy@126.com
方式二: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到人民大学财务处以现金或刷卡方式交纳培训费。

【报名优惠政策】
(1)兼职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有合作协议的律师所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5)5人以上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报名联系人】
报名邮箱:
lawyerstudy@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刘老师,王老师: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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