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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4-08-17 阅读:

  
  一、课程宗旨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传统、最基本的职能,它是律师职业的标志,更是律师职业的基础。凡谈及律师,人们立刻就会联想到刑事辩护律师,而律师为人们所记忆、所称道的也无不都是刑事辩护律师。


  人大律师学院不但是学员学习刑辩理论、刑辩技巧的平台,也是学员与学者、大家、品牌律师交流的场所;也是刑辩技术论辩、实践的基地。在这里,学员除了课程学习、培训外,更可以与国内知名学者、专家、律师实现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去领略大家的风范、去攫取他们的智慧。同时,律师学院也将以其强大的人文力量为学员加油、为学员添翼,为学员在法海上扬帆保驾护航。


  本期研修班主要在总结前四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日前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总结出来的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以及在刑事辩护执业中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归纳、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探索新的辩护技巧,提高综合办案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心动不如行动。来吧,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欢迎你!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1、专题:刑辩律师的职业素养


  主讲人:钱列阳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法律实务教研室主任 ,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专门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授课内容:从刑辩律师应具备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社会素养看刑辩律师的定位与作用。


  2、专题:刑法总则理论在辩护中的应用


  主讲人:翟建律师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授课内容:刑法,是律师从事刑事辩护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其总则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对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应当有统领性、权威性的作用;其分则所规定的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既是罪与非罪的标准,也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辩护人依据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是正常的,但是如何将刑法总则中的重要原则有效地运用到日常辩护工作中去,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3、专题:企业家犯罪辩护的难点和要点


  主讲人:陈有西律师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导师。


 
  4、专题: 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


  主讲人:顾永忠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5、专题: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律师工作的转变


  主讲人:韩嘉毅律师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委员会主任。个人专著《刑辩路上的梦》(法制出版社)。为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担任辩护人,为沈阳欧亚农业案(董事长杨斌、荷兰籍华人、朝鲜新义州首任特首)担任辩护人;为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明亮担任辩护人;为收购河北定依棉集团涉嫌4亿3千万合同诈骗案第一被告朱之霖担任辩护人。


  6、专题:法庭辩护的攻防技能


  主讲人:王亚林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安徽十佳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安徽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安徽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人大司法监督员、安徽省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政协委员、合肥市政协常委。


  授课内容:以我国当前的刑事诉讼模式为指引,以庭前会议、庭审前的准备、辩护词的准备、发问、质证、法庭辩论等为核心内容,详细讲述在庭审的各阶段中如何提升攻防技能,以便准确的、充分的、最大限度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展现律师辩护的风采。结合亲办案例,同大家分享法庭辩护过程中攻防技能的具体适用,并就刑事诉讼中若干理论问题如证据研究等做进一步探讨。


  7、专题: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


  主讲人:周军庭长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曾工作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专门负责审理中央交办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及我市经济犯罪专项调研工作;曾在海淀区法院挂职院长助理,在市委政法委法制处挂职副处长。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及理论指导水平,曾撰写多篇学术文章在核心刊物上发表,领题调研报告多次获得调研成果奖。现为北京市法律法学高级人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8、专题:法官眼中的刑辩律师


  主讲人:朱军庭长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9、专题:非法证据排除及量刑规范化


  主讲人:戴长林庭长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


  10、专题:解读公诉十对疑难问题


  主讲人:王新环处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11、专题:证据辩护的若干操作问题


  主讲人:陈虎副教授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2、专题:有效的辩护--条件与障碍


  主讲人:张建伟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13、专题:刑诉法的核心观念及认同


  主讲人:汪建成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中心兼职研究员。


  14、专题:非法证据排除与刑事辩护


  主讲人:闵春雷教授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员。曾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2005年),作为高级研究学者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进行研究(2009年)。现兼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兼职教授,吉林省政法委执法执纪监督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学科专家(法学)。主持完成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4项。 在研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重大课题立项多项。


  授课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的确立及发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确立及特色、非法证据排除的基点-----基于证据能力的排除(与证明力的区别)、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不合法的证据与非法证据、非法证据的构成---以供述为视角的分析、重复供述的效力、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证明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程序规则(律师的作用与空间)


  15、特别专题:法律人应心存善念--兼谈刑事错案的成因及防范


  主讲人:胡婕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点评人:甄贞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主持人:钱列阳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法律实务教研室主任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10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


  四、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至17日(星期三),实际授课7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办法的结业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五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第五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第五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六、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 7000 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客座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七、授课讲义: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


  八、报名方式


  1、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3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联系人:陈老师 13701209242 (010)62515711 传 真:(010)82509237

 

第五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点击浏览该文件:第五期刑辩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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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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