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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招生:贸易救济措施与WTO法律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1-04-12 阅读:

2011年系列专题研修班预招生课程简介

贸易救济措施与WTO法律研修班

 

策划人:蒲凌尘律师  北京律师协会WTO与反倾销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WTO旨在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推崇公平和自由的原则。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使得贸易竞争时时遭遇一定程度的障碍。尽管WTO法律框架中允许各成员国使用合法适度的贸易救济措施,例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其他形式的贸易救济措施,但是某些成员国在使用救济措施的时候往往超出法律的规定限度,在具体的调查过程中使用不当程序,或片面解释具体的法律条款,导致出口国的产业遭受不应有的贸易损失。

中国的经贸发展连续数年维持在高水平上,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贸易国。可是,自2008年到2010年,我国出口产业共遭遇了329起贸易保护措施的调查,其中反倾销231起,反补贴33起,保障措施53起,“特保”12起。印度、美国、欧盟是主要发起国,占总量的46.5%。由此,中国出口企业蒙受沉重打击,在出口市场经常受到进口国产业的突发性指控,引发进口国政府的调查。

中国自2001年正式入世以来,所受到的最大的挑战是如何适应“游戏规则”,即如何掌握法律、了解规则、探究条款的本质。可是恰恰在这一领域,从国内的高等学院到实际操作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尚不具备一支高水平、掌握高技能的专业律师、企业法务工作者的队伍,所以常常是被动迎战,或在迎战过程中找不到合适的突破口,不能为相关企业反击贸易保护措施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使之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本课程对国际贸易及WTO的系统讲授,并通过大量的正反面案例剖析详解,使学员能够从实践角度切身掌握贸易救济措施的本质,基本了解熟知相关法律的运用,能够处理一般贸易保护措施案件,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出口企业。

本课程由商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主管官员、有实务经验的中外资深律师以及国际贸易法的专家学者,相关行业协会的领导参与讲授。

 

课程内容:本课程系统讲授美国、欧盟、日、韩等及我国国际贸易救济措施的方式、使用的条件、调查的程序,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条款,以及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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