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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劳动与社会保障”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2-08-03 阅读:

  
  
  一、课程宗旨


  长期以来,由于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标的额不大,很多律师不愿意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甚至错误的以为劳动法浅显易懂,不值得深入研究。但实际上,劳动法作为社会法体系的骨干学科,内容庞杂且博大精深,不但法律规范众多,而且裁判标准受地方政策的影响很大。除了传统的劳动合同纠纷之外,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竞业限制与集体协商等领域近年来发展迅猛,与此相关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层出不穷,用人单位面临重大挑战。


  同时,劳动法又是法律服务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只要律师从事法律顾问服务,基本上都会遇到劳动法的问题。但是,目前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专业律师并不多,大多数律师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专业水准和实操经验明显滞后,亟待加强。劳动法作为社会法有其特殊性,很多律师习惯用民法思维来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往往得出与劳动法基本原则相违背的结论,甚至误导我们的客户。


  日前,《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严格规范劳务派遣是本次修法的重点内容,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问题将可能成为劳动法的新热点。


  本次培训定位高端,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诸多新型、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剖析和讲解,旨在提升已有一定劳动与社会保障实务经验的律师在此领域的专业水准。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1、专题:劳动合同法下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的法律服务(一天)


  主讲人:刘继承律师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首届“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教师,广州大学律师学院教师,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理事,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广州市特邀监察员,广州市总工会专家顾问。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参编著作多部,发表论文数十篇,曾两次荣获代表广州律师年度最高办案水平的“业务成就奖”,曾连续三次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曾连续五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的“理论成果奖”。参与起草全国、广东省、广州市三级律师协会的《律师办理劳动法律事务操作指引》,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授课内容:招聘与录用管理流程再造、劳动合同管理流程再造、非典型劳动关系管理流程再造、工资福利管理流程再造、工时制度与休息休假的管理流程再造、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再造、离职管理流程再造。


  2、专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技巧及司法解释的理解、疑难与适用(一天)


  主讲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授课内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的理解、疑难与适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的理解、疑难与适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疑难与适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3、专题:社会保险法的体系化与疑难法律问题(半天)


  主讲人:向春华律师


  北京俊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长期从事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担任多数高校兼职教授,作为法律专家参加央视新闻频道节目并被新闻联播转播。主要著作:《社会保险法原理》(独著)、《工伤理论与案例研究》(独著)、《劳动能力鉴定理论与实务》(第一作者)、《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索赔》(独著)、《工伤保险权益维护》(独著)等近10部,发表各类文章百余篇。


  授课内容:养老保险相关疑难法律问题、医疗保险相关疑难法律问题、生育保险相关疑难法律问题、失业保险相关疑难法律问题。


  4、专题:工伤保险纠纷的实务操作及疑难法律问题(半天)


  主讲人:黄乐平律师


  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新华社《半月谈》特邀记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长期致力于社会保障法律研究与实务工作,为数千起劳动争议案件提供过法律服务,其中众多案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如被中央电视台拍摄为专题片播放的农民工工伤赔偿案等。同时积极参与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推动社会保障法制的完善,曾先后参与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工作。


  著有《劳动合同法疑难案例解析》、《人力资源法务精解》、外企HR劳动合同范本指引(中英文对照)、《中国工伤保险研究》、《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养老保险实务精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务精解》、《失业保险实务精解》、《工伤保险实务精解》等社会保障法律类理论、实务著作二十余本。由于在工伤实务处理与理论研究的影响,被多家媒体誉为“工伤维权第一人”。


  授课内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沿革和立法原则、工伤认定环节的热点难点问题、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问题、关于视同工亡中的48小时问题、工伤赔偿纠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5、专题: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疑难法律问题(半天)


  主讲人:吴颖萍律师


  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企业/家联合会维权工委委员,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员等


  授课内容:竞业限制的疑难法律问题、劳务派遣的疑难法律问题及立法前瞻、就业歧视的疑难法律问题及操作技巧、非全日制用工的疑难法律问题及操作技巧、年薪制及期权期股类劳动纠纷疑难法律问题及操作技巧。


  6、专题六:集体谈判与集体谈判制度(半天)


  主讲人:段毅律师


  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民主与法制》社理事,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深圳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所研究员等。


  自2007年始,段毅律师开始关注和研究中国劳工问题。2011年带领律所与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香港大学法律学系共同主办目前中国集体谈判制度研究领域最专业的“中国集体谈判论坛”,并领导《集体谈判制度研究》编辑印制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集体谈判与集体谈判制度理念及向决策者提出劳工三权和集体谈判制度的政策建议,实战中注重对工人的培训工作。在基层工人中有较强影响力。


  授课内容:两种体系解读:集体谈判与集体协商;劳资政工四元结构对建立集体谈判制度的影响;制度选择及展望;集体谈判实务操作。


  7、专题:企业并购及改制中劳动关系的法律解决方案设计(半天)


  主讲人:马建军律师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198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获法学士学位;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后又在上海市律师协会长期从事律师管理工作,并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马建军律师长期以来从事劳动法方面的法律事务,在处理雇佣纠纷,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业务上有十分丰实的经验。为客户起草、撰写了大量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利益冲突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文件,并协助客户制订员工手册和各种规章制度。十分熟悉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尤其擅长协助客户处理突发事件或危机,帮助客户与工会或员工进行沟通和谈判。经常为跨国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在合并、重组或收购时,制订人力资源重组及员工转移等方案。


  2004年和2006年被CCH提名为中国年度最佳劳动法律师,于2005年、2006、2007、2008、2009和2010年被Asia Law & Practice 评选为亚洲最佳劳动法律师。


  8、专题:中国劳动法律师的未来(半天)


  主讲人:姜俊禄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北京市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姜俊禄律师是中国首批劳动法博士学位获得者,长期从事劳动法、工会法及社会保障法的实务研究,对国际劳工法律和中国劳动法有系统考察,对中国劳动法、工会法及社会保障法的立法、执法及实务运用均有全面的了解及深刻的理解。先后参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立法以及其他配套规定的制定工作,多次为立法机构制定、完善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曾多次为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及在华投资的许多跨国公司并购、改制、重组、破产及上市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及安置方案,特别是在为大型国有企业、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招聘就业、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员工团体性的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方面具有突出的成就。在处理与工会的关系、集体谈判、员工罢工等领域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著作:《劳动法实务完全指南》(CCH,香港出版,2006 和 2007)、《劳动仲裁》(法律出版社 2004年出版)。


  授课内容:中国律师的劳动法业务与国外同行有哪些相似的地方、哪些不同的地方,还有哪些在发达国家曾经出现而中国可能出现的劳动问题及解决的路径需要中国律师了解,从而打通与国外同行合作的通道和明确我们的发展目标。包括,雇佣背景调查、并购中的劳工问题解决、集团诉讼、竞争和商业秘密法律;雇佣、表现评价及解雇、公司劳工政策的制定、数字化工作场所、公司多样化管理、歧视和骚扰防范、员工福利政策、劳动安全与卫生、全球人员流动和移民、工会事务、员工隐私及个人资料保护等。


  (讲课时题目可能略有调整,以课表为准)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10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执业五年以上,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的律师、企业法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有志于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人士。


  四、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至23日(星期日),实际授课5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期“劳动与社会保障”研修班结业牌匾;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期“劳动与社会保障”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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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 5000 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在律师学院2012年预招生活动中填写过预报名信息的学员九折,时间截至正式招生简章发布之日。我院根据预报名登记发确认函;


  2、参加研修班的西部律师及已参加过我院其它研修班的学员九折。如需享受学费优惠,请在报到时提供结业证或律师证原件以供查验;


  3、客座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4、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老学员若推荐一人可积1分,积满10分可享受一次免费学习);


  5、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6、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七、授课讲义


  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


  八、报名方式


  (一)方式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


  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3.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请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4.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三)报到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学员于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带有关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到。


  联系人:高老师 13651247353 , (010)62515711


  传    真:(010)82509237

首期“劳动与社会保障”研修班招生简章 [点击浏览该文件:劳动与社会保障研修班报名表.doc]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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