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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3-08-12 阅读:

  


  一、课程宗旨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传统、最基本的职能,它是律师职业的标志,更是律师职业的基础。凡谈及律师,人们立刻就会联想到刑事辩护律师,而律师为人们所记忆、所称道的也无不都是刑事辩护律师。


  人大律师学院不但是学员学习刑辩理论、刑辩技巧的平台,也是学员与学者、大家、品牌律师交流的场所;也是刑辩技术论辩、实践的基地。在这里,学员除了课程学习、培训外,更可以与国内知名学者、专家、律师实现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去领略大家的风范、去攫取他们的智慧。同时,律师学院也将以其强大的人文力量为学员加油、为学员添翼,为学员在法海上扬帆保驾护航。


  本期研修班主要在总结前三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总结出来的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以及在刑事辩护执业中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归纳、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探索新的辩护技巧,提高综合办案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心动不如行动。来吧,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欢迎你!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1、专题:对庭前会议在司法实践中的思考


  主讲人:钱列阳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法律实务教研室主任 ,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专门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授课内容:庭前会议的立法本意;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范围;适用中的几种形态和变化;律师对此实务操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2、专题:律师伦理与刑事辩护


  主讲人:陈有西律师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导师。


  3、专题:庭前准备


  主讲人:韩嘉毅律师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委员会主任。个人专著《刑辩路上的梦》(法制出版社)。为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担任辩护人,为沈阳欧亚农业案(董事长杨斌、荷兰籍华人、朝鲜新义州首任特首)担任辩护人;为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明亮担任辩护人;为收购河北定依棉集团涉嫌4亿3千万合同诈骗案第一被告朱之霖担任辩护人。


  授课内容:发现辩护目标、确定辩护思路;实现辩护方案:如何开展质证、询问、辩论。


  4、专题:阅卷技巧和辩护词的制作


  主讲人:王亚林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安徽十佳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安徽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安徽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人大司法监督员、安徽省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政协委员、合肥市政协常委。


  授课内容:阅卷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最能够直观体现律师的执业伦理和执业水平。阅卷的基本要求应当是全面、细致和反复。用案例和超链接阅卷图例教学法介绍律师应当如何掌握阅卷基本技巧;介绍律师阅卷后如何分析证据、提出问题、 突出重点、 形成辩护思路。法律文书(辩护词)应当是律师对整个案件最重要问题的总结,书面的辩护意见和庭审口述的法庭辩护应当有所不同,要让法官愿意读和能够认真的阅读律师的辩护词(附辩护词图例)。


  5、专题:律师制度改革和完善中的几个问题


  主讲人:张福森部长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司法部原部长


  6、 专题:检察官眼中的刑辩律师


  主讲人:甄贞副检察长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专业),无党派人士,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官协会北京检察官协会副会长,北京市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助理审判员,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北京市石景山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7、 专题: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


  主讲人:翟建律师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8、专题:法庭科学证据的质证


  主讲人:薛火根律师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和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南京法医学会理事,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法律义助中心主任。


  授课内容: 鉴定意见的最新法律规定;DNA鉴定意见的质证。亲子鉴定、个人识别。毒物化验鉴定意见的质证。定性分析定量分析。


  9、专题:刑事争议案件中的证据运用


  主讲人:周光权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10、专题:辩审冲突与法律共同体的构建


  主讲人: 张青松律师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律硕士导师。张青松律师在近二十年的法律工作中,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曾被权威媒体评为“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年度精英律师刑事辩护奖”等。


  授课内容:辩审冲突及其表现;辩审冲突的成因分析;辩审冲突与控辩极端对抗、法官独立裁判与辩审冲突、缺乏有效的程序救济措施、法治进步中的矛盾;辩审冲突的利弊分析;构建科学的法律共同体关系。


  11、讲座交流:刑事辩护的执业伦理


  主讲人:钱列阳律师  陈有西律师


  12、互动交流:新刑诉法实施以来的新问题


  主讲人:陈卫东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13、讲座专题: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


  主讲人:陈虎教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6-2009),师从著名刑诉法专家姚莉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2009-2011),师从全国十大法学家陈瑞华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武昌理工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全国博士后学术成果三等奖、首届陈光中诉讼法奖学金获得者、全国诉讼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授课内容:热点案件中的律师与当事人关系;传统理论;独立辩护的诉讼地位;独立辩护地位给被告人利益带来的负面影响;辩护目标与辩护策略的分工;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分工;拒绝辩护。


  14、模拟法庭


  (讲课时题目及内容可能略有调整,以授课讲义为准)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10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


  四、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至15日(星期日),实际授课5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办法的结业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四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第四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第四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六、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 5000 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客座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七、授课讲义: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


  八、报名方式


  (一)方式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3. 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请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账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4.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二)方式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三)报到


  经确认报名成功的学员于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带有关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到。


  联系人:高老师 13651247353 , (010)62515711


  传    真:(010)82509237

 

第四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点击浏览该文件:第四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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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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