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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中国(上海)自贸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落地

发布日期:2015-04-17 阅读:

前天,上海市司法局举办了中国(上海)自贸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授证仪式,并为自贸区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正式揭牌,标志着自贸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正式落地。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台地区、外国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实行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新模式,是促进法律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上海自贸区首批23项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之一。而在以往,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各自分别只能提供中国法律服务以及外国法律服务。自贸区的联营互派法律顾问的方式,则打破了这种单一型、割裂式的服务方式。

 

据了解,在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合作机制下,中国律师和外国律师可以名正言顺地以中国或外国法律顾问的名义,在被派驻方的办公场所内,以中国律师或外国律师的身份向客户提供涉及中国及外国法律适用的咨询服务和相关代理服务,以及以分工协作方式与被派驻单位合作办理跨境或国际法律事务。在联营合作机制下,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可以共同以联营的名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在各自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范围内,采取分工协作方式,办理中国以及外国法律事务,或者合作办理跨境和国际法律事务。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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