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行业从来都不是一尘不变的。随着经济运行的波动,随着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各个细分领域乃至整个市场都不断爆发着新的机会。在这篇文章里,我们试着根据2015年国家在政策和法律的调整,预测了8个可能在2016年爆发机会的细分领域,也欢迎大家评论留言,给出你的独到判断。
1. 环境诉讼领域
一直以来,《环境保护法》的“软弱”饱受诟病,违法成本低是其中最主要的问题。2015年1月1日,被誉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将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甚至被追究刑责。同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得以确立,相关诉讼的“立案难”问题也随着5月立案登记制的施行而得以解决。7月,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开始试点,“国家队”的力量也开始加入到环境诉讼的队伍中来。
虽然和环境相关的诉讼至今仍数量稀少,但它近年来的增长势头却不可小觑。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2014年,这一数字达到2080件,是过去10年总和的2倍。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和进一步落实,可以预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将继续保持猛增势头。而2015年年底传来的全国第一起公益诉讼案终审和第一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被受理的消息也意味着,环境公益诉讼已然迈过“破冰之年”。
2. 互联网知识产权领域
2015年3月,“互联网+”被作为一项行动计划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技术越来越被视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改造着诸多传统行业,迈向那个“所有公司都是互联网公司”的未来。
与互联网公司在数量猛增、规模扩张和蓬勃发展相关的,是互联网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爆发。一方面,技术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竞争很容易演化为知识产权上的侵权纠纷。另一方面,互联网搭建起来的无边界虚拟传播环境也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更大挑战。
在北京这一互联网企业的聚集地,2014年有近半数的知识产权案件与互联网相关。而在大型互联网企业集中的北京市海淀区,2015年全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的80%为涉互联网案件。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深入,类似地域的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还将呈井喷之势继续爆发。
3. 境外投资领域
2015年3月,“一带一路”路线图被正式提出。横跨亚、欧、非三大洲,多达44亿人口的60多个国家之间将因此被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相互联结起来,助推欧亚大陆的经济发展与整合。自然,这将带动国际贸易和海商海事领域大量法律服务需求的产生。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一带一路”战略覆盖区域广大,中低收入国家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各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着极大的资金缺口。这些缺口很难被政府资金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满足,因而需要全球和地区性商业银行私人资本的投入。
事实上,中国政府已经对私人投资开放了能源、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领域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而随着“一带一路”的正式开展,将产生多元投融资法律领域中的巨大需求,这对中国律师来说无疑意味着历史性的机遇。
4. 国企改革领域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正式出台。在区分商业类国企和公益类国企的基础上,《意见》要求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以实现股权多元化,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另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的供应侧改革,以及“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压力,都促使国企通过兼并重组压缩过剩产能,提高竞争力。甚至有人预测,全国性大型央企的数量将在未来5到7年内减少六七成。
在2015年年末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资委官员明确表示,明年将全面展开中央企业兼并重组、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在内的多项改革试点,这无疑将在公司并购、重组、上市等领域创造大量法律服务需求。
5. 腐败犯罪领域
2015年,十八大后掀起的反腐风暴已经走到第三个年头。但反腐的力度不但没有因此减弱,反而不断加强。目前,中央巡视组已经开展了8轮巡视,巡视了149个地区和单位,实现了对地方和中管央企的全覆盖。其中,2015年被巡视的单位多达83家,这一数字约是去年的两倍、前年的四倍。
截至11月11日,仅省部级干部今年就有28名落马,其中包含3名中央委员和4名中央候补委员,已覆盖全国所有的省市区,至少19名省部级干部因严重违纪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
除此之外,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自2015年4月展开,截至11月底,共追回外逃人员863人,追赃12亿元,在国内抓获偷潜回国人员125人。
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移送司法的贪污腐败犯罪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而随着2016年反腐在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深入,这一领域的案件数量还将继续猛增。
6. 互联网金融领域
要论互联网与传统领域的结合,互联网金融是最为火爆的领域之一。在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社会公众理财需求的双重刺激下,最近的两三年里,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持续疯长。截至11月11日,我国P2P借贷平台数量已经累计达到3464家,2015年新增1341家。
然而同样引人注目的,却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问题频发。一方面,严格的金融监管使得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与违法界限模糊,P2P很容易被扣上非法集资存款的帽子,股权众筹则容易撞上非法发行证券的红线。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跨地域性也使得这一领域的确诈骗频发,风险突出。
2015年7月,央行联合十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启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12月,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P2P网贷将全面纳入监管。
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领域将在2016年进一步洗牌,不良平台将大批倒闭,整个领域将在阵痛后迈向良性发展。风险控制、网贷纠纷、金融犯罪等领域也将诞生大量法律服务需求。
7. 文化娱乐领域
2015年的中国影视市场风起云涌。《大圣归来》、《夏洛特烦恼》、《奔跑吧兄弟》、《琅琊榜》等作品创造的“高收视率、高点击量、高回报率”广受瞩目,IP成为这一年文化产业界最受热捧的概念; BAT在文化产业领域的“跑马圈地”进一步白热化,总的资金投入高达数百亿;中国文化企业频频布局海外,华人文化基金与美国梦工厂、美国华纳公司等国际娱乐巨头的合作也十分抢眼。
而在政策法规层面,2015年11月发布的“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把“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12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而《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也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之中。
可以预见,文化产业领域在过去五年里的高速增长将在未来五年里获得更加强劲的推动力,而在相关的法律服务领域也将爆发更多机遇。
8.证券领域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明确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该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一旦注册制得以施行,上市公司发行规模很可能会随之扩大,发行也会变得更加市场化。对律师行业整体来说,证券法律业务量可能会迎来爆发性的增长。曾经被视为高端业务的非诉业务,或许会因为发行门槛的降低而变得日益亲民化。
而另一方面,注册制的开放也意味着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需要承担更大的尽职调查责任。在美国的证券发行注册制下,一旦出现证券欺诈行为,任一投资者均可聘请律师代表其他投资者启动集体诉讼程序,形成证券注册发行的有力监督。如果这样的制度未来得以在中国引入,那么证券集体诉讼律师这一律师群体也将很快成长起来。
作者:邹一娇 来源:无讼阅读
关注我们:长按下图——识别图中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