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追求刑事辩护的精神价值!
——年度刑辩律师杨金钟
“用心去做,追求精神价值,这就是刑事辩护的道。”宁夏天纪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金钟总结自己24年做刑辩的心得,用词简单、语气平静。
做事有三重境界:用手做、用脑做、用心做。杨金钟认为,刑辩的“用心之道”就在于,不能把刑辩仅作为一种职业、一种谋生手段来对待,而是要追求其精神价值。
“道”与“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对相辅相成的概念,两个相互对应而存在的状态,一种包罗万象的境界。
“玄之又玄”的道,实为“众妙之门”的客观存在。
酷爱传统文化,自感于儒、释、道之国学核心皆有所悟的杨金钟,言谈中总是时不时地引用古圣先贤的经典。
刑辩之道在于用心
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杨金钟从孔夫子的这句名言中就体会出了将“玄道”落实到“众妙”的刑辩最佳途径。
杨金钟解释说,在我国做刑辩的确难度大、风险大,这是很现实的问题,短时间内要从根本上改变也绝非易事。作为现实的刑辩律师,不能一味地怨天尤人,更不能坐等大环境改变;而是要立足现实,端正心态,以刑辩“为好、为乐”。刑辩最终的价值取向是保障人权,而真正需要保障人权的是身处社会底层的普通老百姓。任何国家、社会,只有最普通的老百姓的人权都得到保障,这个国家才真正拥有了人权保障的能力。一个值得赞叹的刑辩律师,不仅要通过具体办案保障人权,更要肩负起在行业内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使命。
对于杨金钟来说,“为好、为乐”,“神圣使命”绝不仅是一句口号而已。
杨金钟执业24年,多次放弃了到一线城市发展的机会,始终矢志不渝地坚守在偏远而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为最普通最基层老百姓保障合法权益。他办理过的刑事案件超过500件,宣告无罪的超过30件,判处死刑以后,经过二审、死刑复核审改判死缓或其他减轻处罚的超过20件,有很多案件由重罪名变成了轻罪名,即便没有改变的案件也得到了大幅度从轻处罚,辩护的成功率或者采纳率达到70%以上。
“保障普通老百姓人权是一项艰巨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它需要几代律师乃至几十代律师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一个庞大的律师群体来共同为之奋斗。”杨金钟在方圆律政年度律师竞选论坛上,依然不忘为刑辩律师的“神圣使命”鼓与呼。
“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对杨金钟而言,刑辩之道,缘起于心,落实于术。
刑辩之术在于技术和细节
杨金钟在给青年律师讲课时,经常引用《礼记·中庸》中的一句话:“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杨金钟认为,用这几点具体指导刑辩律师的成长和专业培养,很恰当。这主要体现于刑辩工作中的各技术细节。
首先,刑辩律师在重视知识结构的同时要重视逻辑。中文系毕业后曾做过语文和历史老师的杨金钟强调,刑辩律师一定要学好逻辑,律师讲话一定要让博士和文盲都听得明白。无论是语言表达、书面表达还是做事情,轻重、缓急、大小、先后的安排要得当合适,宏观归纳与微观设计都要合理清楚,刑辩上的定性与定量要分门别类一项项专门进行。概念内涵与外延、概念间关系必须清晰。这些都是基础问题,也体现了一名刑辩律师的基本能力。
其次,对于语言表达能力,杨金钟认为,刑辩律师要具备演员和演说家的功夫,应该说,律师的法庭表现也有表演的成分。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庭审判多采用对抗制,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在法庭上当场对抗的特征更加明显,所以英美国家的律师很多都到大学里学习过表演、演讲或者戏剧课程。虽然我国审判制度与英美有很大不同,但是某些具体经验也值得研究和借鉴。
具体说到律师的法庭言辞表现,杨金钟说,比如,表达绝对不可以有语病;口头表达不能自始至终使用一个声调,语言要流畅、简洁、起伏有致、跌宕适中,要有说服能力,用孔子的话就是“辞达而已”。这个功夫是要慢慢练出来的。
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杨金钟很少在开庭前把辩护词写得非常完整,然后照念,他在准备时往往只列个提纲,然后临场发挥。
而出色的语言能力,必须有相应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才有表现出来的机会。杨金钟说,法庭上二轮辩护留给律师的时间和空间是很有限的,律师没时间迟钝。而要练就敏捷的反应能力,除了先天因素还需要足够大的信息量。
“真正的刑事辩护大律师还要有敏锐眼光,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事情、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东西。对大家都知道的信息,要从更深层次上挖掘、分析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杨金钟说,这样的辩护才会是有效的。
与杨金钟共同出过庭的公诉人、法官对他有过这样的评价:“听杨金钟辩论是一种享受,本来非常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经过他简练、通俗、妙趣横生的语言表述,你会感觉清清楚楚。”
刑事辩护是一项立体的全方位的工作,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对控方指控事实、适用法律以及量刑情节的对立。多数案件留给律师的辩护空间并不大。辩护人和公诉人之间不仅有对立,更应该有统一;要“和而不同”,不能“同而不和”。
杨金钟列举了他辩护的几起官员涉嫌贪腐案为例。落马官员心理反差大,一般都难以面对现实,甚至情绪崩溃而轻生。杨金钟说:“对于这种案件,律师除了做法律辩护上的工作外,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通,帮助其进行人生价值观的改变和适应,使其心悦诚服,或至少是平静地面对审判、面对未来,这倒是显得更加重要。而做这项工作又不是法律专业知识能解决的,更需要哲学、宗教等人文知识和人生经验为基础。”
杨金钟说,对于刑辩律师来讲,不仅要具备刑事辩护的专业能力,而且各种综合性能力都很重要,“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求辩护效果放在第一位,而不能把法庭辩护当成练嘴皮子的角斗场。
杨金钟,宁夏天纪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担任宁夏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吴忠律师协会会长。1986年,杨金钟毕业于宁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到中学担任语文教师;1988年调入法院从事审判工作,1990年4月开始专职做律师。
杨金钟执业24年,**刑事、民事案件超过千件,同时办理大量非诉讼案件,尤擅长刑事辩护,积累了大量丰富、精到的刑事辩护经验。
2013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杨金钟的第一部刑事辩护著作《辩护如是》,该书被法律出版社列为2013年重点出版图书,并于2013年11月11日在该社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隆重推出。《辩护如是》出版后受到业界、学界、媒体及社会各类读者的高度评价,上市后销量很快居同类法律图书前列,不到半年时间就售罄而重印。目前,《辩护如是》的姊妹篇,一部关于刑事辩护的纯理论、纯技巧性著作《辩护智慧》正在撰写中,即将出版。
在民商事案件代理中,杨金钟以把握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而见长,特别是债权类和物权类案件,所代理的案件绝大多数达到预期胜诉目标,以较高的胜诉率著称。
作者:王丽 来源:方圆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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