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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同行】看看韩国知识产权基本法,启示不止一点点

发布日期:2015-04-24 阅读:

编者按

今天,知产力给大家带来一篇对韩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介绍的文章,作者也是韩国知识产权论坛的首任会长,和韩国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希望这篇域外之作也能为国内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带来有益参考。

韩国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的背景介绍

 

始于1950年,休战于1953年的韩国战争把韩国变成了废墟,尽管如此,韩国在之后还是实现了快速的经济增长。1964年,韩国国民个人所得仅仅为100美元,出口额仅仅为1亿美元,但是到了2014年,韩国国民个人所得为28000美元,出口额为5730亿美元,进口额达到5255亿美元,贸易规模成为世界第7位。作为一个只有5000万人口以及没有天然资源的小国家,在短时间内却取得了如此耀眼的发展成就。

 

然而,1986年发生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令人震惊的事件,因为是和半导体芯片设计相关的侵害事件,韩国三星电子向美国的德州仪器支付了足足850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对于正从劳动中心产业跻身于尖端技术中心产业的韩国来说,这一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不用说韩国的制造业和出口企业了,就连韩国政府也意识到了知识产权是有多么重要。如今,许多韩国企业正在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竞争的战略武器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关于知识产权政策,过去韩国政府的问题点在于,各部门各自树立和执行相关政策,比如说,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有关的政策属于专利局,医药属于保健福祉部,科学和技术属于未来创造科学部和科学技术委员会,广播和通讯属于广播通讯委员会,半岛体芯片设计属于产业通商资源部,一般著作权和电脑软件属于文化体育观光部,植物新品种属于农林畜产食品部,这些部门各自为政,执行政策。有时,知识产权相关部处的政策会相互冲突,作为民间企业,不知应该优先接受哪一政府部处的政策,也会发生研究开发预算重复执行的情况,为了克服这些问题,有必要设立知识产权政策相关最高政府决策机构,以此来调整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所有政策。

 

为征求意见,2005830日,科学技术团体总联合会,全国经济家联合会,韩国贸易协会,文化体育观光部,韩国艺术文化团体总联合会,大韩商工会议所等韩国国内各界团体400多名代表齐聚一堂,创立了知识产权论坛这一团体,这个团体作为社团法人在韩国国会得到承认。创立总会采取了知识产权即国家竞争力,知识产权的力量来自于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结合这一醒目的标语。

 

知识产权论坛制定了《知识产权基本法案》,其中包括设立直属于总统的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的法案,法案得到了国会议员298名中102名的签名,2009114日向国会提交。另一方面,由韩国政府13个部处联合制作的《知识产权基本法案》也于201084日提交给国会。这两个法案合并后的法案于2011429日在国会得到通过,2011720日开始《知识产权基本法》得以实行。《知识产权基本法》是关于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不正当竞争防止及营业秘密保护法,种子产业法,互联网地址资源法,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法,农水产品质量管理法等所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最上位法律。

 

韩国知识产权基本法的施行结果

 

根据此法,总统所属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被新设为知识产权相关最高政府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是调整政府13个部处各自的知识产权政策,树立知识产权相关的中长期政策,批准政府R&D预算,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定或者改正时提出意见,构建知识产权价值评价体系,鼓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知识产权政策责任观的委任。

 

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为,国务总理和一名民间委员成为共同委员长,12名行政部长官和18名民间委员成为委员,至今已召开12次会议。作为国际知识产权委员会的事务机构,有知识产权战略企划团,由一名团长和25名职员组成。

 

20111122日,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提出了知识产权政策5年计划(2012年至2016年)。据此树立每年行政各部处的知识产权重点投资方向及财源分配方向,评价18个中央部处和17个地方自治团体的知识产权政策推进业绩。2013年批准了包括专利费用在内的国家R&D预算144000亿韩元。此外,每年委员会的事业业绩相关年度报告都会向国会提交。

 

下面介绍一下韩国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有关专利诉讼管辖的创新性决议。

 

韩国采用三级三审终审制,专利侵权诉讼按照地方民事法院、高等民事法院及大法院的顺序进行诉讼,而专利无效诉讼按照专利审判院、专利法院及大法院的顺序进行诉讼,即由这样一个双轨制构成,因此,要想得到大法院的最终判决需要太多的时间。

 

根据委员会的改正方案,专利侵权诉讼由5个主要地方民事法院管辖一审案件,专利法院管辖包括专利无效诉讼在内的二审案件,并对专利二审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之后由大法院管辖终审案件。目前,这一法案正在向国会提交,有望在今年通过。

 

专利侵权诉讼时转换侵权证明责任的法案也在筹备中。专利侵权诉讼时,原告想要证明被告侵害自己专利权的事实非常困难,根据委员会的法案,只要原告初步证明被告侵害其专利权,而被告无法证明自己没有侵害专利权时,便可以看做是侵权。此外,还采取了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审判官最高可以判决经证明的损害的3倍赔偿。

 

关于专利代理人侵权诉讼代理资格的法案也在筹备中。现在在韩国,专利无效诉讼中专利代理人的诉讼代理人资格虽然得到专利法院和大法院的承认,但是专利侵权诉讼时只有律师能被承认是诉讼代理人。然而,在实际事务中,专利代理人深知技术内容,如果没有他们的协助,单单依靠律师侵权诉讼很难进行下去。尽管如此,专利代理人的侵权诉讼代理权仍然没有得到承认。为了解决此类事务上的问题,根据现有法案,在律师被选任为专利侵权诉讼代理人的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愿意,可以增加专利代理人成为共同诉讼代理人。对于这一法案,政府相关部门事实上已经达成协议,有望在短期内向国会提交法案。

 

受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活动的鼓舞,最近韩国国会内也设置了由国会议员组成的创造经济特别委员会,另外,还由64名国会议员组成了世界专利中心国家推进委员会。

 

韩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后探讨的主要课题集中在,对职务发明的合理补偿,知识产权相关保险制度的筹备,知识产权信托公司的设立,对故意拖延专利诉讼的防止,对专利权滥用的防止,加强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知识产权的正当价值评价,以知识产权为担保的金融制度活性化问题,确保标准专利技术的方案,知识产权的公正交易及对专利侵权的合理赔偿等。

 

值得一提的是,20147月至12月期间,拥有专利权的相关主体在没有提供不动产担保的情况下,基于专利权价值评价的信用贷出,从韩国各银行获得了足足6兆韩元的贷款,作为知识产权金融活性化政策的体现,这些实例无疑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

 

作者:金明信韩国明信专利法律事务所
译者:金珉徹韩国明信专利法律事务所

来源:知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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