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互联时代的律师,先做知名度、美誉度,还是忠诚度?
时代变了!
这不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这是一个移动互联网的时代。
在这个移动互联网的时代中,律师微信、微博、微网站、APP应用等,风起云涌,风生水起,但律师,你想好没有,你是先做知名度、美誉度,还是忠诚度?甚或你只是为了显示自己不落后于这个时代,为了跟风而跟风,最后“把自己逼疯”?!
小米手机的阿黎,在其《参与感:小米口碑营销内部手册》一书中,对此“三度”的分析,或许能够给“我们律师”,带来一些启示。
先做“知名度”并成功的……知名律师
知名,代表别人知道你,仅知道而已;美誉,代表你经常出现在别人的身边,别人经常赞美你;忠诚;代表你经常在别人心里,有需求时第一时间会想到你。
对于大多数传统品牌营销手法而言,最常见的莫过于“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这个顺序链条,即上手先大幅度投入,狠砸广告投放,不论好坏,先让用户知道你存在再说,然后才是让你了解他的产品,宣传他的优点。保健品行业最突出,远有脑白金,近有极草,都是典型案例。某些行业或产品的宣传,以广告都刷都农村的猪圈上为荣。
在律师行业中,不管是以律所为单位,还是以律师为主体,经常能看到先做知名度的律师或律所,而且,也获得成功,别人在介绍他/它时,均贯以“知名律师”/“知名律所”的称号,这种称号,是赞扬呢?还是赞扬呢?还是……
先做“美誉度”并成功的……好律师
大多数传统品牌营销手法,是“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路数有些变化,是“美誉度——知名度——忠诚度”。互联网经济是体验经济,产品即体验也即品牌,然后再通过互联网快速扩散,好比你用搜索引擎,通常不是因为看到某个搜索引擎的广告,而是因为你的朋友在用。但传统互联网平台通常难有忠诚度,用户去留不过是因为工具价值大小来决定,典型的就好比看网络视频,在那么多视频网站之间,哪儿有得看就去哪儿,所以更多还是“美誉度——知名度”。
在律师行业,也有“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好业务”的律师或律所,不求知名,但求美名。没有微信,没有微博,没有公众号,在网络的世界,他是不存在的,或存在得很模糊,不是他不想让你知道,他只是想让知道他的人知道,这就足够了,而且,做得也很好。人们也会说,这是一个好律师,这是一家好律所。
先做“忠诚度”并成功的……我的律师呢?
小米手机如何做的呢?小米的节奏有点不同。
小米的品牌成长路径是“美誉度——忠诚度——知名度”。
小米首先和其他互联网公司一样,先做出产品的美誉度,让用户知道小米的产品好。但是接下来,没有着急做知名度,而是先去培养第一波认可小米产品的用户的忠诚度。小米一直在各种社区上认真维系核心用户,赢得了很多粉丝。直到2013年,创业后的第三年小米才开始尝试去投放一点品牌广告,扩大一下知名度。而这个时候认可小米的发烧友、信赖小米的粉丝已经聚合起足够的品牌势能,让投入推广更有效率。
在律师行业,也有不乏此类操作方式的律师、律所,去开拓新客户、发展新业务的成本,是高于培养忠诚客户的成本的。把律师业务做好,做出了美誉度,然后再培养忠诚客户,让客户第一时间想到:我的律师呢?(不是为了显摆或者律政剧里的狗血台词,而是从内心里的一种认可和需要)。
当然,可能在二八效应面前,更多的律师,首先考虑的是如何生存下来!这也就决定了,他们的此种思维方式,从反面证明了他们还属于律师中的大多数,而不是属于律师中的那一部分少数。
律师,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律师,是先做知名度、美誉度,还是忠诚度?这是一个问题,这是一个问题吗?
作者:李金升 来源:无讼阅读
本机扫描二维码方法:保存到手机相册=>扫一扫=>右上角=>从相册选取二维码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