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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将研究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体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27 阅读: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发挥好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1月22日上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说,中央政法委将会同政法各单位,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改革意见。

  要研究探索对不同类型案件实行差异化证明标准

  在完善证据制度方面,孟建柱说,要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把握好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既不人为降低证明标准,造成对当事人合法权利保障不力,又不脱离实际盲目提高证明标准,影响打击犯罪的力度和效果。要研究探索对被告人认罪与否、罪行轻重、案情难易等不同类型案件,实行差异化证明标准。

  “在完善庭审程序方面,要把推进庭审实质化和改革庭审方式结合起来,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孟建柱说,要落实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高律师辩护率,防止庭审走过场。把不认罪和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作为推进庭审实质化的重点,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提高当庭宣判率,增强裁判结果的可预见性。

  孟建柱说,以庭审为中心不是搞程序繁琐主义,要发挥好庭前会议作用,对控、辩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可在庭上打包出示、从简调查,从而让法庭调查和辩论重点围绕争点展开,努力查清疑点、提高效率。

  司法人员要尊重、信任律师

  孟建柱提出,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广大司法人员要把律师作为与自己平等的同仁,尊重、信任他们,保障他们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为他们依法执业提供更多便利。

  孟建柱说,律师事业发展程度,反映一个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程度。在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深入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推动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加快培养公益律师,发挥好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孟建柱要求,建立从优秀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努力在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听取广大律师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是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的亮点之一。去年8月20日至21日,“两高两部”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这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是第一次。孟建柱在会上强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最重要的是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并为政法机关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如何保护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了细致的要求。

  2015年9月15日中央深改组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指出,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次日,“两高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如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

  此后,各地政法机关也相继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构建政法干警与律师新型关系。

  律师执业权利要保护,执业行为也需要规范。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孟建柱还指出,加强律师执业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维护律师行业声誉和形象。

  

来源:一号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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