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淀法院2013-2015年内审结的100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所涉内容囊括制、售假冒电子产品、服装、食品、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等各个方面。就交易方式和流向而言,分为线上销售、商场销售、地下或批发市场交易三大类,具体而言,线上交易涉案36起(35.64%),批发市场或地下交易63起(62.89%),另有3起在正规商场销售假货案件(1起为商场商铺销售假冒奢侈品皮具,1起为商场中厅花车销售假冒轻奢服饰,1起为柜台销售假冒手机)。同时,线上案件虽然在总数上仍少于线下交易,但其在案件总数中占比由2013年的11.11%上升至2015年的51.74%,犯罪由线下到线上转移的态势十分明显。
此外购物网站成销假多发地,通过知名购物网站销假、售假案件共17件,占线上案件的47.2%,占案件总数的17%,包括销售盗版软件9起、盗版图书4起、假冒衣服、羽毛球拍、无线网络控制器各1起。
案例链接1: 2014年4月至8月,被告人王某伙同被告人郑某回收惠普旧硒鼓,重新灌装墨粉包装后加封惠普商标标识,并通过亚马逊网、淘宝网予以销售,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万余元。2014年8月21日,公安机关将两人抓获,并在其住处起获价值16万元的假冒惠普硒鼓553个。后两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均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例链接2: 2014年7月5日至7日间,被告人李某、孙某从广东购进未取得注册商标权人授权的EVISU品牌高仿服装,并在海淀区新中关购物中心B1特卖场内以正品标价的3-5折销售,销售额共计190 300元。2014年7月7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获假冒EVISU牌服装1231件,货值人民币65万余元。后两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海淀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小贴士
在法律层面上,制、售假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也面临着刑事责任的风险。三年来海淀法院审结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全部集中于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三种罪名上。入罪门槛上,以较为常见的销售盗版光盘、图书为例,复制品数量在500件以上、非法经营(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获利)数额3万元以上,三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构成犯罪。
作者:姜楠
单位:北京海淀法院
来源: 北京刑民交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