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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破产法修订及破产重整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6-03-02 阅读:

二十届四中全会后,破产法修订工作全面提速,立法机关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目标,系统推进《企业破产法》的修改进程。当前修订已进入关键阶段,聚焦制度功能拓展、程序效率提升与实践堵点破解,体现出从“企业退出法”向“资源优化法”的深刻转型。草案在原有框架基础上作出重大调整,重点回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新要求。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破产法修订及破产重整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拟邀请人民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全国知名破产案件审判专家等授课。

【主要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题目:个人破产制度热点问题

主讲专家:王欣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 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工作组(2015年至今)中国代表团专家顾问。 

题目:破产法修订热点焦点问题——破产衍生诉讼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徐阳光  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青年学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法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秘书长,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修改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贸促会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专家团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专家顾问,北京高院、北京一中院、北京金融法院、北京海淀法院、广州中院、温州中院、珠海中院、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等单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题目:破产清算涉担保难点热点问题实务

主讲专家: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玉章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担保法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立法小组成员,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法立法专家组成员,农村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专家组成员,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专家组成员。

题目: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务

主讲专家: 某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庭长

题目:破产重整涉税问题实务

主讲专家:徐战成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破产涉税问题专家,出版独著《企业破产中的税收法律问题研究》《企业破产涉税百问及经典案例解析》,合著《破产法与税法的理念融合及制度衔接》,发表论文五十余篇。曾参加破产涉税领域的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参与破产涉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题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难点问题与实务

主讲专家:胡荣杰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重整及清算业务领域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现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被汤森路透《亚洲法律杂志》(ALB)、《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 1000)、法律评级指南The Legal 500等评选推荐。主办渤海钢铁等48家企业重整案、物产集团等44家企业重整案、海鑫钢铁等5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南通太平洋海工重整案等大型公司重整案,涉及钢铁、船舶、手机、光伏、房地产、物流、制药等行业。

【课程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商事审判、破产审判业务的领导和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破产重整业务的律师;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破产重组、风险处置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司清算和破产清算与重组业务的会计师、清算事务所专业人员;各大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破产法律实务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研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6年3月26日

报到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504

授课时间:2026年3月27日—29日

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楼2101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5000元,食宿费自理。 

【报名交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人大培训网”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收费地址:https://feefo.ruc.edu.cn/xysf//bmface.do?rid=653149505272354843312f41505a506d32494d38526638364a35484d6b2b7272356b34454a624a2b4a796f3d&type=2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项目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项目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62515728。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 律师学院破产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 律师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颁发】

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报名联系人】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郑老师:18901363100,13683301100

黄老师:13901133700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邮箱:lawyerswx@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507室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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