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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高级研修班 ——涉企犯罪法律实务与刑辩实战技能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10-29 阅读:

近年来,民营经济和营商环境的司法保护日益加强,两高陆续发布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提供指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民营经济的发展保护取得了里程碑式成果,民营经济也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持续提升。一方面,国家注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调民营经济及民营企业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一些民营企业受发展环境、经营意识等因素局限,经营活动过程中易在公司治理、市场秩序、金融、税务、知产、监管等诸多方面陷入刑事法律困境,“两高”关于办理洗钱、危害税收征管、财务造假等刑事案件的司法文件陆续发布,针对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远洋捕捞”等问题的司法改革手段层出不穷。

为帮助大家掌握当前涉企犯罪领域的最新热点、难点问题,了解最新司法动态,增强沟通与交流,提高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技能,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将于2025年11月5日—9日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校内举办第十三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将以“涉企犯罪法律实务与刑辩实战技能”为主题,为大家提供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交流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5年9月

一、授课内容及师资

(一)授课内容

1.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犯罪实务问题

2.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审判实务

3.涉税犯罪若干实务问题解析

4.涉企刑民交叉案件的刑法适用

5.新形势下洗钱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问题

6.数字司法的挑战

7.涉企犯罪案件电子证据审查

8.企业犯罪涉案财物处置的基本问题

9.涉企犯罪违法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实践最新进展相关问题

10.刑事案件法庭冲突的应对与处理

11.涉众型诈骗商事犯罪辩护实务

(二)授课师资

姜 伟: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

 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曾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2021年)等。兼任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国际刑法学分会副主席、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会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反洗钱专业委员会主任等

时延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工作协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暨中国分会会员

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智慧法律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刑事错案研究中心副主任、物证技术鉴定中心文书/痕迹/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

李奋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所执行所长,中国人民大学犯罪与监狱学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钱列阳: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道。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北京市检察机关特约监督员等

  冰: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曾在检察院从事过审查起诉(公诉)及经济犯罪侦查(反贪)工作,在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资产收购、重大经济犯罪辩护等领域有丰富辩护经验

课程已邀请:权威司法机关审判、检察实务专家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最终师资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二、沙龙活动

沙龙一:筹谋——未来的刑事辩护趋势

1.分享嘉宾

钱列阳: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道。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北京市检察机关特约监督员等

薛火根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中国区刑事专业组带头人,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兼任第八届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等

王国红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辩业务研究室主任,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研究生导师(校外)

曹春风: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理事,内蒙古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刑辩高级研究院研究员兼杭州分院副院长

肖 飒: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法学博士,北京市律师协会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荣登The Legal 500 2025金融科技领域特别推荐律师榜单。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国内最早一批从事网络犯罪、加密资产犯罪等新型犯罪相关刑事辩护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

赵春雨: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刑辩学院院长。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实务导师;北京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

2.活动形式:嘉宾分享+学员自由交流

沙龙二:刑辩律师职业发展与进阶

1.分享嘉宾:

朱明勇: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

毛立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曾任职于某省公安厅,从事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许兰亭: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法学博士,著名刑辩律师。1992年执业以来,曾在许多重大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办理了许多从有罪到无罪、从死刑到新生的案件

2.活动形式:嘉宾分享+学员自由交流

三、学习时间(5天)

1.报到时间:2025年11月4日

2.学习时间:2025年11月5日到11月9日

3.研修地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四、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五、招生名额及对象

1.招生名额:招生名额限200名。

2.招生对象: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

六、培训费用及报名方式

1.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7800元(食宿费用自理)。

(1)学院提供授课期间每日午餐,提供集体晚宴一次;

(2)现场颁发证书。

2.收费优惠标准

(1)往届学员、实务导师介绍的学员九折;

(2)5人以上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3.报名交费(请以正式招生简章为准)

(一)个人线上缴费:点击“人大培训网”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收费地址:https://feefo.ruc.edu.cn/xysf//bmface.do?rid=76564550376c63446f4a6a334349495a684467316c754874432b5a6b5369487230344d37693739706e36383d&type=2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二)个人或单位转账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律师学院刑辩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同步扫下方二维码填写学员信息并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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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联系人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薛老师:13716636007  

韩老师:13331187166

郑老师:18901363100,13683301100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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