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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实施中的重大疑难热点问题 暨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6-03-04 阅读:

新修订的公司法实施以来,有关公司争议纠纷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新公司法在具体实际应用中存在大量亟须明确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对广大律师、企业法务部门以及企业法律顾问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

为正确妥善实施新公司法,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也即将颁布实施,司法解释将对新公司法重点难点内容的理解适用作出具体规定,新规则如何理解?新风险如何防范?裁判标准如何统一?公司治理如何升级?

为帮助广大律师和公司法务深入学习公司法实际实施重点难点内容,正确理解新规则,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研讨交流新形势下公司纠纷争议解决新思路、新办法,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公司法》实施中的重大疑难热点问题暨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拟邀请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知名公司法名家、公司纠纷案件审判专家授课,课程将采取专家讲授、答疑与互动等形式进行。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

【主要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研修内容:

专题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整体架构与核心变化逻辑

专题二: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

专题三:公司人格否认疑难问题与诉讼实务

专题四:股权代持、对赌协议与股权回购争议及其解决实务

专题五:股东出资责任体系的深化与债权人保护

专题六:法定代表人制度与公司对外担保规则

专题七:涉公司担保纠纷案件审判新发展

专题八: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问题司法实务

专题九:公司股权架构设计与公司股权变动疑难问题

专题十:公司争议纠纷预防——公司控制权设计与公司章程实务

主讲专家: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曾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教育部“长江学者”,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讲师团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等。

主讲专家: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某高级人民法院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一线工作。审理多起涉世界五百强企业、跨国关联诉讼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个案例被评为典型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多次获评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调研报告等。

主讲专家: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立法小组成员。参与《民法典》《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起草与论证工作。主讲专家: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研究院执行院长,曾参与《公司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以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论证工作。

主讲专家:刘凯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曾长期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等。曾参与众多重大民商事法律、司法解释包括《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起草的专家论证工作。主讲专家: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小组副组长兼秘书长全程参与《民法典》起草工作。

主讲专家:钟 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期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制与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讲专家:李志刚 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公司法名家。本轮《公司法》修改组成员。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审理民商事案件数千件,所办案件多次入选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选》。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课程对象】 

各级法院民商事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律师;各企业法律顾问;各企事业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务部主任及专职工作人员);公司律师、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企业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等;各高校商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2026年3月18日    

授课时间:2025年3月19日—22日(四天)

【研修地点】  

北京市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6000元(食宿费用自理)。

【报名及收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人大培训网”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收费地址:https://feefo.ruc.edu.cn/xysf//bmface.do?rid=7a55784e65423055764b4d4232544c6a31474761617a2f51622f5054772b656c58394334525a3339426f553d&type=2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项目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项目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62515728。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 律师学院公司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 律师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报名联系人】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郑老师:13683301100(微信同号),18901363100(微信同号)

薛老师:13716636007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邮箱:lawyerstudy@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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