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公司法最新修订实务应对暨公司治理、公司诉讼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

发布日期:2023-12-29 阅读:


招生简章

新公司法修订历经多次审议,时间长达两年,即将颁布实施,其修改关系到我国新时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大局,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自公司法制定以来,本次修改是内容修订最多的一次,必将对我国商事制度安排、公司治理实践及相关争议解决机制产生重大影响。

为帮助广大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本轮公司法修订重点难点内容,深入理解公司法修订重大变化对司法实务工作的影响,立足公司法修订的目标和价值取向,从立法沿革、观点变化、实务操作、审判实践等多个角度,围绕《公司法》修订中的重要制度和重大问题及其重大影响进行深度解读,以期加深法律工作者对公司法的理解,为公平解决公司纠纷争议提供新的启发和思路。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公司法最新修订实务应对暨公司治理、公司诉讼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拟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公司纠纷案件审判专家及资深公司法实务专家授课,课程将采取专家讲授、答疑与互动等形式进行,内容将涵盖公司新类型纠纷争议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主要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专题一:《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本轮公司法修订概述:背景、争点、重要制度、重大问题及影响

专题二:新颁公司法解析:公司设立和登记

专题三:新颁公司法解析:公司解散和清算

专题四:新颁公司法解析:公司资本制度与股东出资

专题五:新颁公司法解析:中小股东权利保护和行使

专题六:新颁公司法解析:债权人利益保护

专题七:新颁公司法解析:股权交易规则与股权转让法律实务

专题八:新颁公司法解析:公司债券和法律责任

专题九:新颁公司法解析:国家出资公司规则与治理架构

专题十:新颁公司法解析:公司治理规则优化与董监高履职风险防控

专题十一:新颁公司法解析:公司诉讼实务


主讲专家一: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公司法专家

主讲专家二:刘凯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讲专家三:谢鸿飞   法学博士,教授、博导,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主讲专家四:某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庭资深法官,深度参与此次公司法修订。合同法、公司法专家;所办案件多次入选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主讲专家五:某资深审判实务专家,公司法专家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课程对象】

各级法院民事庭法官、各司法厅局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民商事法律业务的律师;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法务人员及业务骨干;各高校商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公司诉讼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研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1月18日

研修时间:2024年1月19日—21日

研修地点:北京市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用6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等费用)。学员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法研修班报名缴费:

(一)个人账户缴费:

学员通过点击报名“缴费链接,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报名后,通过系统缴费并填写票据信息。

特别提醒:因现在进入学校还是需要统一报备,学校财务也是统一要求个人只能以点击链接形式缴费,因此您如确认参加本次研修,请您提前点击链接缴费,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学校财务处系统信息,提前为您报备,方便您进出校园。

(二)单位账户缴费: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链接,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后,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 律师学院公司法研修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负责老师处确认。

研修班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证书;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匾牌;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






【报名联系人】

报名邮箱:389152979@qq.com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郑老师:18901363100

杨老师:13601086292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邮箱:lawyerstudy@126.com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公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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