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公司法与公司法司法解释实施与适用高级研修班

发布日期:2026-09-12 阅读:

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关公司的争议纠纷面临诸多重大变化,新公司法在具体应用中存在大量亟须明确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自公布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为正确妥善实施新公司法,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也即将颁布实施,就公司法实施过程中疑难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作出具体规定,新规则如何理解?新风险如何防范?裁判标准如何统一?公司治理如何升级?……

为帮助广大律师和公司法务深入学习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实施及适用规定,正确理解新规则,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研讨交流新形势下公司纠纷争议解决新思路、新办法,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决定举办“公司法与公司法司法解释实施与适用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拟邀请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知名公司法名家、公司纠纷案件审判专家授课,课程将采取专家讲授、答疑与互动等形式进行。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

主要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研修内容:

专题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整体架构与核心变化

专题二:公司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

专题三:公司人格否认疑难问题与诉讼实务

专题四:股权代持、对赌协议与股权回购争议及其解决实务

专题五:股东出资责任与债权人保护

专题六:法定代表人制度与公司对外担保

专题七: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问题司法实务

专题八:公司股权架构设计与公司股权变动疑难问题

专题九:公司争议纠纷预防——公司控制权设计与公司章程实务

专题十:公司诉讼中的合同法问题

专题十一:公司诉讼的裁判思维与方法

主讲专家:

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曾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教育部“长江学者”,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讲师团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等。

朱慈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  

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研究院执行院长,曾参与《公司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以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论证工作,全程参与《公司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立法小组成员。参与《民法典》《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起草与论证工作。

虎: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法立法专家咨询小组成员。

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曾长期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等。曾参与众多重大民商事法律、司法解释包括《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起草的专家论证工作。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小组副组长兼秘书长全程参与《民法典》起草工作。

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期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制与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志刚: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公司法名家。本轮《公司法》修改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审理民商事案件数千件,所办案件多次入选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选》。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课程对象】 

各级法院民商事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律师;各企业法律顾问;各企事业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务部主任及专职工作人员);公司律师、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企业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等;各高校商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

【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2026年10月13日    

授课时间:2026年10月14日—18日(五天)

【研修地点】

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

【培训费用】

1.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7000元(食宿费用自理)。

2.收费优惠标准:

(1)往届学员、实务导师介绍的学员9折;

(2)5人以上团报8折;

(3)早鸟价享8折优惠(2026年9月27日前报名)。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报名及收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人大培训网”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收费地址:https://feefo.ruc.edu.cn/xysf//bmface.do?rid=6933646451307a6f3678575770747343793649593968356e6f76764f354e7339796a4c72345543613068773d&type=2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项目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项目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62515728。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 律师学院公司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 律师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报名联系人】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郑老师:13683301100(微信同号),18901363100(微信同号)

薛老师:1371663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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