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海外投资实务方案班

发布日期:2015-01-16 阅读:

一、课程背景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从目前来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碰到各方面问题是在所难免的,但有理由相信改革各参与方能够发挥智慧来解决。


在刚刚结束的APEC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预计未来10年中国对外投资将达1.25万亿美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有关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预计中国2014对外投资总额能达到1200亿美元,有望首次超过外商对华投资,实现从资本输出国向资本净输出国的转变。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指出要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积极发挥国家“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组织开设“法律智慧与财富增长”系列课程,集中各领域最权威的专家为各相关单位在新一轮改革的发展过程中进行“战略导航”,帮助其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本期“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海外投资实务”方案班,旨在邀请在该领域经验丰富的领导、专家与各类所有制企业负责人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海外投资过程中大家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为各相关方提供行知有效的解决思路和途径,讨论形成针对性的相关方案,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有效的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帮助。


二、课程特色


1、跨行业、国家级、国际化的权威专家团队


2、系统解决方案式学习


3、小班教学、充分互动


4、沙龙、研讨等交流互动活动


三、课程安排


(一)开班仪式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专题学习


1.混合所有制概述


2.改制方案如何制定


3.混合所有制的法律法规的调整问题


4.合作伙伴的选择、合作方式的确定(增资扩股、吸收合并、股权置换、股权转让、新设公司等)


5.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


6.内部关系的重新调整;管理层、员工管理约束和激励机制的设


7.混合所有制法人治理的深入分析和矛盾解决机制


8.如何通过合规性审查和制度设计实现投融资的投、融、管、退的闭环式畅通管理;


9.在海外投资中如何适应法律法规对国企对外投资的规定;


10.混合所有制的风险分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法律风险的防范。


11.混合所有制纠纷的处理及预防


(三)“中国企业走出去”专题学习


1.“走出去”系列支持政策解读;


2.跨国经营与公共外交


3.海外投资并购中的法律风险识别与管理;


4.海外融资策略实施;


5.“走出去”的过程中如何利用外交资源;


6.对外并购风险管控与境外国有资产监管;


7.国际化经营战略与本土文化融合


8.知识产权国际化战略


9.打造绩效卓越的跨国高管团队


四、 拟邀请师资及嘉宾名单


1、赵启正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院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主任


2、张燕生  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     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授课人之一。


3、史际春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图书馆馆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美国法研究所所长,1998年中共中央法制讲座课题组组长,2005年中央政治局讲座主讲人。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及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4、李晓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刘俊海  民商法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


6、钱卫清  中国人民大学跨国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擅长重大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并购重组、改制及战略重整、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治理。法律养生学创始人。2001年出版的《国有企业改革法律方法》被誉为 “全国第一部以法律视角解析国企和谐改制问题的著作”。


7、柯银斌  察哈尔学会秘书长兼高级研究员、中国公共外交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关系学会理事、中国国际交流协会理事、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经政所世界华商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企业战略、跨国公司与国际关系、公司外交。


8、胡百精  中国人民新闻学院,副教授,博士。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访问学者。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共传播与社会认同,主要著作:《公共关系学》 、《危机传播管理》、“中国危机管理研究年度系列报告”。


9、 陈  胜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业务监管部银证保协作监管处处长


10、李  健  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助理、总法律顾问


11、陈若剑  全国工商联合会并购公会理事兼法律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仲裁法学会会员、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会员。第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中国向驻华商会、使馆、外向型机构推选的100位优秀涉外律师;英国Corporate Intl杂志“2014中国年度跨境争议解决律师”。



五、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六、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牌匾;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16800元/人(包括全部课程学习以及活动、沙龙、提供纸质及电子版讲义发至学员邮箱;提供学员电子版名册;提供学员电子版结业合照)


八、授课讲义: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


九、报名方式


1、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 zgxcfd@163.com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3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海龙  010-80570299   15321220317 (课程咨询)


高老师  010-62515711   (律师学院办公室)


传真:010-82509237    邮箱:zgxcfd@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

 

报名表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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